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449.“他的灵魂恋慕你们的女儿,求你们将她给示剑为妻”表与这个外表类似古教会的新教会结合的渴望。这从“灵魂恋慕”和“将她给为妻”的含义,以及“底拿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灵魂恋慕”是指一种渴望;“底拿”,就是此处的“女儿”是指对真理的情感,因而是指教会,因为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成为教会,此处的“新教会”就是指这种教会;“将她给为妻”是指结合(参看4434节)。
至于建立在雅各后代中的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,要知道,通过摩西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所规定的律例、典章和律法,与存在于古教会中的的律例、典章和律法没什么不同,如涉及订婚和结婚的,涉及奴仆的,涉及适合食用的活物和不适合食用的活物的,涉及洁净、节日、会幕、永火,以及许多其它事物的;还有涉及祭坛、燔祭、祭物、奠祭的,它们在始于希伯的第二代古教会中也是被接纳的。所有这些在它们被指示给这个民族之前就为人所知,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很明显地看出来。
仅以祭坛、燔祭和祭物为例。论到巴兰:他被吩咐筑七座坛,在上面献上公牛和公羊为燔祭和祭物(民数记23:1, 2, 14, 15, 29)。除此之外,许多地方也讲述了这些民族,如他们的祭坛被毁;还讲述了以利亚所杀的巴力的先知,这些先知献了祭。由此明显可知,给雅各的后代所规定的祭物并不是新的;其它律例、典章和律法也不是新的。但由于这些事物在各民族当中已沦为偶像崇拜,尤其他们用这类事物来敬拜某个世俗的神,从而将神性事物的代表转向地狱之物,更不用说他们所加添的其它代表了,故为了恢复古教会的代表性敬拜,这些事物重新被召回。由此明显可知,建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这个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。
3246.“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”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,或说有分配的地方。这从“众妾的儿子们”和“礼物”的含义,以及“亚伯拉罕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众妾的儿子们”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;“亚伯拉罕”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,所以“亚伯拉罕所拥有的”表示他们,即属灵人,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;亚伯拉罕给他们的“礼物”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,或分配的地方。
前面几个地方(如3235节等)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,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,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,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。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,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。换句话说,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,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。事实上,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,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,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。因此,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,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。论到真理,他们只说“是的,是这样”,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:
你们的话,是就是是,不是就是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邪恶。(马太福音5:37)
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,或说是该约的后代,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。相反,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。因此,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。即便如此,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,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,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(对此,参看1832节)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“妾的儿子”,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,以及稍后(25:12-18)提到的夏甲的子孙。
在以前的年代,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,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,还可以纳一个小妾。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;在这种情况下,这妾被称为他的“女人”,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。例如,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(创世记16:3),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(创世记30:4),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(创世记30:9)。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“女人”,但在别处被称为“妾”。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,辟拉在创世记35:22被称为妾,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:32被称为妾。
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,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,而且他们的后代,如基甸(士师记8:31)、扫罗(撒母耳记下3:7)、大卫(撒母耳记下5:13; 15:16)和所罗门(列王纪上11:3)也是这样。他们被允许这样做,是为了代表的缘故;也就是说,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,妾代表属灵教会。他们被允许这样做,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:他们没有婚姻之爱;因此,对他们来说,婚姻不是婚姻,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。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,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;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,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。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,并处于内在事物,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。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,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。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,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(2661, 2716, 2833, 2834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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